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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家,请正确认识律师在法治社会的作用


  一个案件对于律师来说,因为有丰富的经验,熟悉案件审理程序,掌握较强的诉讼技巧,最终能较好地达到当事人的目的。但现实中,不管公司也好、普通百姓也好,均有很多官司不请律师。深究误区,有认识上的、还有经济条件方面、也有诉讼体制的问题。

  认识误区

  “有理走遍天下,无理寸步难行。” 

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在人们心中深深扎下了根。不管公司还是普通百姓,遇到官司,一味认为自己绝对占理,不用请律师,法官自会公断,不信会输,怕什么,请什么律师。殊不知,随着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,新的法律法规日益增多,当事人自己法律知识欠缺,加之不熟悉庭审程序和诉讼技巧,结果是庭审中法官的问话听得一知半解,作答不得要领,反而使对方得利,自己事先的想法全部落空,最终以败诉结局的事屡见不鲜。

  经济认识错误

  “打官司请律师不管输赢要预先付费,太冤枉了!”特别是一些经济案件终的当事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,打官司本想是要回钱来,若请律师就得先付费,即便胜诉,还得再经历执行难,若执行不到一分钱,又搭进一笔代理费,实在不划算。倒不如不请律师,还可以少花钱。殊不知,经济案子在处理过程中,除当事人的法律知识、庭审程序和诉讼技巧欠缺外,还有其特殊的地方比如财产保全、代位权、到期债权等特殊法律规定,掌握得好,即使表面上已无希望的债权,往往能起死回生。而这些,从未打过官司的当事人是很难知道并处理妥善的。

  诉讼体制认识错误

  “是是非非谁来断,法官说了算。” 

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在人们心中深深扎下了根,法官在庭审中起主导地位,法官不仅有搜集、调查、取证的权力,证据的采信更由法官决定。请律师不如找法官,办关系案、人情案,宁愿花很多的钱去打通各种关节找法官,也不请律师作代理。但随着司法改革的步骤,这个观念也已经落后了。

  社会经济水平

  当然,也大量存在想请律师却请不起或不想请的人。在交了一大笔诉讼费后,再交一笔律师代理费,对于收入一般的老百姓来说很难承受。因为目前律师收费很多是采取协商制,标的大还好说,标的小的,比如在一万以下的,很多律师即使收取基本保底费用也要3000元,这就使当事人望而生畏。比如打一场离婚官司,法院只交50元诉讼费,律师却收1000元的律师费,且涉及的交通费、差旅费等还要另算。更何况,对于标的较小又耗费精力的案件,律师往往给当事人的感觉是态度冷淡,敷衍了事,挫伤了当事人维权的积极性。并且造成当事人对整个律师行业服务质量产生偏颇的看法。导致好多当事人也就不请律师了。

  发展趋势

  面对发达国家中的律师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律师走进百姓生活是一种必然趋势。但许多人请律师的误区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改变:比如一味地追求胜诉,一旦败诉,就产生抱怨心理,认为律师没有起到作用或是没有尽力。其实律师的真正作用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免遭损害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。因此,胜诉与否不是衡量律师社会价值的惟一有效标准。

  当然,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,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意识的日渐增强,我们相信,律师行业与当事人之间的误区越少越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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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曾永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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