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| 律师简介 | 法治新闻 | 法律文书 | 律师文集 | 诉讼指南 | 网站公告 | 联系我们 | 留言反馈
服务
项目
|
| | | | | | | | | |
刑事辩护   法律顾问   公司企业   劳动工伤   房产物权   合同债权   家庭婚姻   金融证券   知识产权   交通侵权   法律咨询
专业领域

曾永前律师团在刑事辩护方面法律服务的业务领域


曾永前首席律师,42岁,学贯法律、中文、经济管理等领域,20多年的工作实践造就了睿智成熟、不畏艰险、善于攻坚、勤谨成事的品格,长期专职办理刑事案件,积累了精湛的刑事辩护和法庭实战辩论的经验。
曾永前刑事辩护律师团由十多名精英律师组成,融合各方面优势资源,发挥综合力量最大程度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,实行重细节定目标跟踪办案,成功办理百余起无罪释放、免予处罚、撤销案件、取保候审、不予起诉、自首立功、从轻减轻、上诉减刑缓刑假释等各类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,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。
     曾永前刑事辩护律师团擅长办理贪污贿赂、渎职失职、毒品走私、经济诈骗、抢劫抢夺、盗窃诈骗、杀人伤害等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。
    曾永前刑事辩护律师团的主要业务领域有:
 一、侦查阶段(公安)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:
1、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,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;
2、会见犯罪嫌疑人,了解涉嫌的罪名和基本案情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     3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。
 4、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和控告。
二、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)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:
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相关案件材料和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;
2、会见被告人,深入了解案件情况;
3.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和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;
4、根据案件事实和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,提出辩护意见,与检察机关沟通起诉意见;
5、申请取保候审;
6、申请不起诉或撤销案件;
7、申请解除超期羁押;
8、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,为下一步的出庭辩护做好准备。
三、审判阶段(法院)担任公诉案件一审、二审辩护人:
1、全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材料;
2、审查管辖异议;
3、会见被告人;
4、调查收集或申请调取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;
5、申请证人作证;申请终止审理;
6、准备开庭辩护的文书材料;正式出庭辩护,与审判长、审判员交换意见;
7、在法庭辩护中和有关庭审中对被告人进行无罪、从轻、减轻、缓刑或者免除处罚的辩护;
8、代理被告人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。

四、刑罚阶段(监狱)申诉案件的代理人:
1、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委托,办理申诉、控告、立功、减刑、假释、保外就医、监外执行等法律事务;
2、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委托,办理申诉等法律事务。
五、担任被害人、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、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:
1、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(受害人)的诉讼代理人;
2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;
3、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

 

 
 
更多精彩请登陆东莞律师服务网、东莞法律咨询网:www.dg148.net, www.zengyongqianlawyer.cn  

   曾永前律师,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广东省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。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,事不避难、勇于担当,擅长办理法律顾问、经济民商、知识产权、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。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,赢得各方赞许,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。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%以上,共挽回经济损失9.5亿元。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、免予处罚、撤销案件、取保候审、缓刑减刑、监外执行等。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,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、东莞法律咨询网,担任法律百事通、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,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,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。

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:
以实力维护权益    用实绩报答信任
受君托忠君事    言必行行必果

曾永前律师办公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   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
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:13415986226、13377787158
办公电话:0769-23039552    QQ:763096604
传真:0769-22029108    Email:zengyongqian@126.com
曾永前律师公益网址:www.dg148.net ,   www.zengyongqianlawyer.cn
 


上一篇 没有了
下一篇 刑事辩护--专业领域
首席律师曾永前
执业宗旨

网站公告
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
本网站聘请珠三角各界知名人士成立专家
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
50多家知名企业社团热烈祝贺本网站参与
获得减刑的田某向东莞市中级法院赠送锦
获得减刑的田某向曾永前律师赠送铜匾
联系我们

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:13415986226、13377787158
办公电话:0769-23039552 
传真:0769-22029108 
QQ:763096604
Email:zengyongqian@126.com
网址:www.dg148.net ,   www.zengyongqianlawyer.cn
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   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

乘车路线
公交路线:
1、乘公汽C1、L1、L4、2、39、X1到“鸿福路口”站下, 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;
2、乘公汽8、14、24、31、47、59到“电信局”站下,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;
3、乘公汽3、14、47、X13到“上边甲”站下,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...更多>>
友情链接: 百度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第一人民法院 东莞第二人民法院
东莞律师网、东莞法律咨询网 版权所有  粤ICP备10003594号    网址:zengyongqianlawyer.cn 联系人:曾律师 技术支持:天鸿网络